序号 | 选项 | 比例 | 票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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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政府,保护国内光伏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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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 ||
2 | 市场壁垒,光伏市场风波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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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2 | ||
3 | 内情复杂,谁是谁非尚不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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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 | ||
4 | 无关紧要,光伏市场无药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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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
调查背景:
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年度第4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3年9月16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
2013年光伏企业并未完全走出寒冬,从“欧盟双反”开始到2013年9月份悬而未决的“对美多晶硅企业终裁的公告”至今发布,光伏关联产业本不和谐的气氛被无限扩大。硅业在线赢硅网针对商务部发布对美多晶硅企业反补贴税率结果发起调查,期待您在这里与我们分享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