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选项 | 比例 | 票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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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来之不易,中方努力争取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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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 | ||
2 | 两败俱伤,欧盟挑事里外不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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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3 | ||
3 | 雪上加霜,国内光伏遭沉重一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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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 | ||
4 | 无关紧要,光伏行业已进入低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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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6 |
调查背景:
欧盟委员会6月4日决定,将从6月6日到8月6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此后4个月税率将升至47.6%。
此前公开报道显示,2011年,中国向欧盟出口了总价值210亿欧元(约合1665亿元人民币)的太阳能面板和相关部件,出口量占中国光伏制造业总产量的70%,占中欧贸易总额的7%左右。而中欧光伏双反案也因此成为中欧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摩擦、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欧盟之所以在关键时刻放低了征税额度,并留下了两个月的缓冲期,关键在于欧盟各国对是否向中国启动“双反”意见并不统一。由于欧洲有的国家与中国光伏产业有商业联系,导致欧盟各国的利益诉求并不一致,对是否执行“双反”也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以德国来说,该国的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通过向中国光伏生产企业出口大量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而获利,一旦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上受阻,德国的上千家生产企业自然也会受到损失,甚至难以为继。正是由于这种实际利益的考量,默克尔政府才明确反对欧盟制裁中国光伏产品。
面对这样的情况,您如何看待欧盟征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