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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浙江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光伏资讯整理 | 来源:光伏资讯整理 浏览次数:730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浙江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浙江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主要调整方向

  浙江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聚焦降低大工业电价,着力减轻制造业用电成本

  进一步降低谷段电价,适度拉大峰谷价差,充分发挥峰谷电价移峰填谷作用,鼓励储能等产业发展

  实施季节性电价,在7、8月份对大工业高峰、低谷电价执行季节性电价政策,更好保障电力运行安全

  理顺输配电价与目录电价的关系,促进电力市场交易更加规范透明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大工业平均销售电价预计将较2019年下降每千瓦时5.2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各电压等级低谷电价每千瓦时将分别下降6.25分、6.25分、6.25分、6.05分、7.25分。同时,7、8月份各电压等级低谷电价在上述降价基础上再下调2分钱。政策实施后,预计年减轻我省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约115亿元,为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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