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硅业在线赢硅网!
立即发布信息
供求
  • 供求
  • 资讯
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 |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86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3日
摘要: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

  硅业在线赢硅网2月23日讯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以下方法确定能耗基准:

  (一)对于具备可分项计量的项目,正常运行时间三年(含三年)以上的,能耗基准由改造前近三年的月平均能耗消耗量确定;正常运行时间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的,能耗基准由改造前一年的月平均能源消耗量确定;对于正常运行不满一年的,能耗基准由改造前的月平均能源消耗量确定。

  (二)对于不具备分项计量的项目,能耗基准由公共机构会同物业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等单位共同核准。

  节能量应由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和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共同计算确认。公共机构应当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承担合同项目的机构或专家,不得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量审核。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无偿赠予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特别声明:

本网(站)及其相关载体所载(述)资讯、信息、数据、观点,特别是涉及到的有关分析、评判内容等,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个人观点或意见,且受时效性和区域性等诸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与硅业在线赢硅网的立场和观点无关。本网(站)因能力所限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可靠性未做证实,所载内容不应成为任何交易和评判的依据和条件,请读者自行决定并参考使用,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权益和相关责任,全部由读者自行承担。

  

联系我们:

编辑:刘洪硕 电话:010-82070650-365 传真:010-82070690 邮箱:liuhs@windosi.com

责任编辑:王朝荣 电话:010-82070650-363 传真:010-82070690 邮箱:wangcr@windosi.com

建议与投诉:gm@windosi.com  gm@sinosi.org

欢迎并恭候您的垂询!

声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文本链接.

客服热线: 4008 900 668

电话:+86-10-82070680 传真:+86-10-82070690 Email:service@windosi.com

特别顾问: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
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所有本网站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硅业在线赢硅网所有,任何信息的转载请注明源自硅业在线。

QQ群联盟:硅业在线光伏交流群 203644686 高纯石英砂群 103903409 金属硅 217372614 硅合金群 40617384 微硅粉,硅微粉,硅粉群 2388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