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硅业在线赢硅网!
立即发布信息
供求
  • 供求
  • 资讯
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用地意见
能源局运行监测处 | 来源:能源局运行监测处 浏览次数:3339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摘要:

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三家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地面光伏电站发展。

  硅业在线赢硅网10月11日讯 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三家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地面光伏电站发展。

  《意见》明确,地面光伏电站可使用未利用土地,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意见》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监管措施。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塔杆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意见》强调,项目所在地市、县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项目违反规定,应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特别声明:

本网(站)及其相关载体所载(述)资讯、信息、数据、观点,特别是涉及到的有关分析、评判内容等,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个人观点或意见,且受时效性和区域性等诸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与硅业在线赢硅网的立场和观点无关。本网(站)因能力所限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可靠性未做证实,所载内容不应成为任何交易和评判的依据和条件,请读者自行决定并参考使用,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权益和相关责任,全部由读者自行承担。

  

联系我们:

编辑:刘洪硕 电话:010-82070650-365 传真:010-82070690 邮箱:liuhs@windosi.com

责任编辑:王朝荣 电话:010-82070650-363 传真:010-82070690 邮箱:wangcr@windosi.com

建议与投诉:gm@windosi.com  gm@sinosi.org

欢迎并恭候您的垂询!

声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文本链接.

客服热线: 4008 900 668

电话:+86-10-82070680 传真:+86-10-82070690 Email:service@windosi.com

特别顾问: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
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所有本网站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硅业在线赢硅网所有,任何信息的转载请注明源自硅业在线。

QQ群联盟:硅业在线光伏交流群 203644686 高纯石英砂群 103903409 金属硅 217372614 硅合金群 40617384 微硅粉,硅微粉,硅粉群 23886555